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2025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我院认真开展此项工作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、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了解情况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认定,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,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10月28日17: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。联系人:杨东,陈晨;联系电话:0579-82297768。
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关于2025-2026学年2025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结果的公示.xls
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0月22日
